“网络交易实名制”是否收费焦虑

2010-09-25 09:40:29 化解“网络交易实名制”的收费焦虑


“网络交易实名制,政府部门没有任何收费的企图”,日前在浙江网商协会成立仪式上,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网络规范处处长刘宝恒明确表示,国家实行网络交易实名制和收费完全无关。

要想真正打消化解人们的收费焦虑,管理部门最需要做到的,是拿出更多更为切实且“看得见”的行动,来证明实名制所内蕴的公共管理其实并非基于部门利益的“就是收费”,而是确实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、增进社会福祉为根本目的的公共服务。

其实,如果依法纳税也算是一种“收费”的话,从长远来看,网络交易事实上也不必“和收费完全无关”。毕竟,从法理上讲,照章纳税原本就是任何合法经营活动一项不可避免的基本法定义务——虽然,网络交易由于以虚拟网络为载体而具有某种虚拟性,但其市场交易本身却是真实而非虚拟的存在。这正像有不少网店经营者也承认的,“收税是一个必然趋势”。

就此而言,网店经营者对于网店收费收税的焦虑,其实并不是针对“是否收费收税”的焦虑,而是针对如何“收费收税”的焦虑——一方面是,对于将来具体征什么税(增值税、营业税、所得税)、征多少税(税率)感到不明白而产生的焦虑,另一方面又是,对于征上去的税(政府财政收入)将被怎样使用、是否真正有助于网络经营环境的改善,感到无法确定而滋生的焦虑。

那么,针对这种焦虑,管理部门更有效的回应,应当是坦荡地承认这种“收费(税)关系”的存在,并尽可能地将这种“关系”向公众讲清楚讲明白,如将会收哪些费(税)、收多少,收上去的费(税)将如何反哺网络交易行业的公共管理,等等。如此一来,才不仅有利于化解针对“网络交易实名制”的收费焦虑,也会裨益于网络电子商务的长远健康发展。 (若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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